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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4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2-11-27 15:20:04 | 浏览次数:

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4篇

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1

  闲暇小酌能逸情,醉酒驾车要追刑。西乡交警真诚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危害极大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原因在于酒后驾车残害生命、破坏家庭、危害社会,造成一条条鲜活生命、一个个美好家庭刹那间殒灭、破碎,令人痛彻心扉。同时,酒后驾车肇事属于可以预知恶果的.违法行为,令人难以容忍。严厉查处酒后驾车行为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机动车驾驶搜索人的共同呼声。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决定于4月30日至5月31日在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我们将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周末、节假日和午后、夜间,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会、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为重点车辆,结合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在此倡议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一、牢记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严以自律,坚决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

  二、希望亲属、朋友从爱护亲人、朋友和家庭的角度出发,及时对自己身边的驾驶人给予提醒、劝诫,从源头上铲除引发酒后驾驶行为的社会土壤。

  三、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树立“文明交通、守法光荣、酒驾违法、醉驾犯罪”的荣辱观。

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2

  近日,公司开展“杜绝酒驾醉驾”七个一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坚决制止“酒驾”“醉驾”行为发生。

  发出一份倡议书。将《杜绝酒驾醉驾倡议书》挂公司网站首页,向员工家属发放倡议书,充分发挥家属监督员、“贤内助”作用,常吹“枕边风”,及时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帮助约束干部职工自觉规范节假日及“八小时”之外行为,远离“酒驾”“醉驾”。

  作出一次全员承诺。组织全口径人员签订《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积极践行“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承诺,让拒绝“酒驾”“醉驾”成为大家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

  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利用周五安全日活动时间传达学习“杜绝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和典型案例专题学习。各班组开展学习讨论,深刻分析“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算清违规违纪“七本账”。

  进行一次突出检查。纪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基层单位开展酒驾醉驾突击检查,用酒精测试仪检测100余人,未发现工作期间饮酒、酒驾醉驾行为。

  开展一次约谈提醒。制定谈心谈话活动方案,组织各单位以“一对一”或集体谈话形式开展一次约谈提醒,重点加强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有饮酒嗜好人员、有婚丧喜庆事宜报告人员、曾因酒后驾车受到处理处分人员的教育提醒,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开展一次线上考试。利用钉钉“叮当答题”推送一套酒驾醉驾有关法律法规试题,组织全口径人员进行在线学习考试,增强法律法规意识。

  开展一次普法教育。邀请地方法院专家进行授课,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干部员工切实增强规矩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

  下一步,该公司将持续开展“杜绝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带头宣读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开展酒驾醉驾突击检查,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3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的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4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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