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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职教法心得体会3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3-02-21 10:25:05 | 浏览次数:

学习新职教法心得体会3篇学习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2019年印发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新职教法心得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新职教法心得体会3篇

篇一:学习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职教法》心得体会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 1.13 万所,在校生超过 3000 万人。2019 年印发的《职业教育改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里,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受传统文化“学而优则仕”等观念的影响,加上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而言兴起较晚,社会大众需要更新观念、破除成见。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譬如,明确规定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主动作为。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应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其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一字之改格外有深意。

 过去讲的“产教结合”具有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经常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中,企业与学校之间类似“朋友帮忙”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很不稳定的。“融合”就是要成为一体,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为了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

 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

 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 3 倍左右。在实践过程中,由于需要更多的场地、设备和耗材,举办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

 如今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 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 20%左右。针对这一现状,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增加规定: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优化教育经费支出

 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目前,各地的职业教育发展程度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正相关。职业教育发展不能完全依靠投入。要在学校的公益逻辑和企业的市场逻辑中寻得结合机制,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投入。应优先保障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国计民生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对于其他新职业、新业态,则可多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社会越发达,越文明,职业教育的价值就越突出。发展职业教育,归根到底还是为了满足人们多样学习、进步的需求。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表决通过,将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可见,将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

 根本而言,这是重视每一个人的发展机会。通过职业赋能,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离不开每一位高职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的贯彻落实。作为一名高职教师,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高职教育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学校的学生不是差生,而是一类有着个性特点的学生;其次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培养,钻研业务,总结高职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改创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最后要持续保持对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4 月 20 日,《职业教育法》通过修订,这是《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 26 年以来的首次大修。突出体现了 “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前瞻性思维,对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提供了法律基础。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公布特点,我认为法律的下列规定颇值学习和研究:

 1.该法打破“分流”焦虑,畅通多元、多层次成才道路,这是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更博大的包容性。

 《职业教育法》将“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修改为“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初中升入普通高中门槛降低,减轻义务教育“内卷”;同时,该法规定了“本科及以上”职业教育层次,这使得本科职业教育有了明确法律依据,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也有了探索空间,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更加顺畅。多元、多层次成才道路极大丰富了公民的教育权,也极大提升了人们在教育方面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体到学生来说,高职教育既有可能是职业教育的终点,也可能是又一个全新的起点;具体到思想政治教育来说,必须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复杂学情,以更高的格局、更强的适应性和更大的包容性来适应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

 2.职业教育改的生动实践,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和体现更鲜明的职教特色。

 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结合了我国职业教育改发展实际,将某些重要的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例如在推动多元办学方面,进一发挥企业职业教育主体作用(二十四条、二十五条),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二十三条);在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方面,更深层次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二十三条、二十九条、三十六条),健全职业教育社会评价机制(四十三条)……既然职业教育和其他高等教育没有层次区别而

 只有类型区分,那么提倡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传承、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注重实践技能和服务地方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点更应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得到充分的彰显和体现。这也对思政教师在知识结构和育人能力的自我完善方面提出了一个新的挑战。

 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于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 26 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光是篇幅就增加了 3 倍多,体系结构也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体现了最新的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系统构建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新修订法律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社会上家有学子的家长们更关心的是否取消“普职分流”?从某种程度上说明我国的多数家长对待孩子读职业学校这件事是无奈之选。职业教育要被大众普遍所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念转变。作为高职院校的教师,应该对职业教育有更深层次的理解,我的理解是普及职业教育是的“真需要”,是家庭的“新选择”。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职教行业进一步进行了正

 名,我们作为职教的从业者,要在法律的支持和规范下进一步优化工作,不断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的产业发展升级不断培育优质的人才。以下结合新法学习谈几点感想:

 感想一:结合“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第四十五条: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各级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培训,鼓励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支持高等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职业教育教师;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产教融合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接纳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实践。”

 上述两条,就是要告诉我们职业教育并非低人一等的教育,而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既然是不同的教育类型,就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这个特色是什么?就是我们能够结合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而这些技术技能是职业学校擅长,产业急需,其他类型学校不能培养的。所以职业学校的教师必须是技术技能的擅长者或者技术能手,而不能全是和本科学校教师一样的科研能手,只会报基金、写论文。学校要鼓励教师深入企业研究职业,把企业真正需要的技术转化为教学内容,研究教学方法把这些

 技术技能教会学生。学校层面要从考核机制上进行系统的改,避免职称晋升“唯论文、课题为标准”,要更多的把技术技能纳入教师评定选拔的标准。同时,怎样培养职业教育教师也应该是教育行业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感想二:结合“第九条: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第二十六条: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并可以通过活页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动态更新;支持运用信息技术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方式,开发职业教育网络课程等学习资源,创新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方式,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融合应用。”

 这 3 条很好,因为用人的是企业,只有企业更加懂得职业教育应该培养怎样的人。当然,企业规模有大小,能力有高低,我们更加希望有能力、有远见、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加入职业教育。这样产教才能真融合,才能基于企业的岗位需求培养人才。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并

 可以通过活页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动态更新是很好的规定。但在实施层面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关键是在于“怎么鼓励?”。希望要让参与上述工作的企业从中获利,给予企业实实在在的好处,这样企业才会有实质性的行动。学校在产教融合推进上有了法律的支持,应该更加主动的接触企业,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向企业进行普及,让企业知道《职业教育法》,积极融入职业教育。

 感想三: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三条,明确了“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业,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从法律上明确了本科职教的设立,我们金职院有很好的职业教育基础,作为“双高”院校,应该积极申报本科办学。对我们建筑工程学院来说,争取本科办学也是新的机遇,专业群应该协调发展,有侧重点的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做好专业的转型升级,结合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趋势在智慧建造方面积蓄专业和人才优势。要在人才引进、师资转型方面进行系统的筹划,比如要通过外引内培积累“博士”,通过系统的培训,让我们现有的教师能力得到提升,让教师的能力匹配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适应智慧建造技术发展的趋势,具备智慧建造技术和能力。

 感想四:“第四十一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

 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也可以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符合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前款规定的活动,符合有关规定的,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第四十二条:职业学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学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应...

篇二:学习新职教法心得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讲话发言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它把关于职业教改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改和发展。下面谈几点认识:

 一是新职业教育法从层面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地位。而且把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到法律当中,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新法的出台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特别是为职教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与普教学生同等的机会。作为职业教育从业者,我们更加坚定职业教育发展的信心和定力,新法暨为学生提供一个成才通道,也为我们自己打造一个精彩的舞台。新法有利于大力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让家长、学生更加理解、支持和接受职业教育,有效缓解了当下的社会焦虑,有利于促进职教招生工作和办学规模稳步提升。

 二是支持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建设有强国离不开人才,而我们现在又急需专业技能人才,人才的职业观、职业理想就应该从小去培养,同时也可以培养现在的中小学学生的动手能力以解决“有文凭,没水平”“高分低能”现状,有利于潜移默化中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适应度、认知度、接受度,为职业

 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土壤。

 三是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新法强调,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这一规定非常好,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加强德育工作是我国当前以至于今后教育的首要问题,作为一个从事职业教育工作者,要始终把育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四是高质量的发展需要高水平的保障。新法健全投入机制,明确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这一规定对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五是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更深入的开展。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企业将有更多的积极性参与到职业教育当中,有利于学校把企业引入校园、产品引入实训、工程师引入课堂;也让教师进入车间、学生进入工段、教学进入现场的实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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